进一步便利缴存人处理住宅公积金租房提取事务,经研讨,长沙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(以下简称公积金中心)将提取住宅公积金直付房租(以下简称租房直付)事务形式,现就有关事项告诉如下:
(一)缴存人家庭契合我市租房提取条件,且其租借房子归入租房直付协作项目房子的,能够处理租房直付事务。
(二)缴存人或其爱人挑选租房直付事务的,其家庭不能请求除该套住宅租房直付以外的其他提取事务。
(三)缴存人提早免除或停止租借合同的,应一起向公积金中心请求停止租房直付事务。
(四)缴存人处理租房直付事务期间呈现不契合租房直付条件景象的,公积金中心停止事务;停止后又契合租房直付条件的,缴存人能再一次请求。
(五)房子租借期限内,公积金中心每月26日(遇节假日顺延)将缴存人住宅公积金划转至租房运营组织指定收款账户,每次划转金额不超越缴存人本月敷衍租金。差额部分由缴存人与租房运营组织自行洽谈付出。
(一)线下请求。缴存人向公积金中心服务网点提出请求,填写《长沙住宅公积金租房直付事务请求表》,提交租房提取材料;请求停止租房直付事务的,提交自己身份证明原件。
(二)线上请求。缴存人经过“长沙住宅公积金”微信大众号提交请求,公积金中心核对事务有关信息;如无法核对到相关信息,则需缴存人线下请求。
第一批展开租房直付事务的租房运营组织及租房项目详见附件。有志愿参加租房直付事务的租房运营组织,可请求与公积金中心协作,一起确认租房直付协作项目。公积金中心将在官网及时发布租房运营组织及项目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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